2015年广东省第八届武术精英大赛
暨《中国武术段位制》中段位技术考评规程
(粤东赛区)
一、主办单位:广东省武术协会 梅州市体育局 广东萌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二、承办单位:丰顺县体育局 丰顺泰和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三、比赛时间、地点
1、时间:9月19—20日
2、地点:文化体育公园(丰顺县汤坑镇东山路)。
四、参加单位
各武术专业委员会、各级武术协会,各大专院校、中专、中学、小学、幼儿园,各武术馆校、俱乐部,老年体协,各企、事业机关团体,各街道、社区,各镇、村等均可组队参赛。
五、竞赛项目
1、太极类项目
⑴规定套路
16式、24式、42式、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太极拳;
32式太极剑、42式太极剑。
⑵传统套路
各式太极拳、短器械、长器械(请在报名表上填写具体套路名称)。
2、南拳类项目
⑴规定套路
南拳、南刀、南棍(采用第一套国际竞赛规定套路)。
⑵传统套路
各类南拳、南派短器械、南派长器械、南派双器械(在报名表上填写具体套路名称)。
⑶自选套路
南拳、南刀、南棍、南枪。
3、自选长拳类项目
长拳、刀术、剑术、棍术、枪术。
4、其它拳术(各类传统拳,请在报名表上填写具体套路名称)。
5、其它器械
传统短器械、长器械、软器械、双器械(请在报名表上填写具体套路名称)。
6、对练项目
7、集体项目
集体拳术、集体器械(不设组别,6人以上、须配乐,配乐带有说唱者不予评分)。
8、晋段指定套路(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套路)单练/对练项目:长拳、陈式太极拳、杨式太极拳、咏春拳。
六、竞赛分组
1、儿童组(A组):
A1组:
7岁以下 (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A2组:
8 ~11岁(2007年12月31日-2004年1月1日)
2、少年组(B组):
B1组: 12 ~ 14岁(2003年12月31日-2001年1月1日)
B2组: 15 ~ 17岁(2000年12月31日-1998年1月1日)
3、青年组(C组):
C1组: 18 ~ 29岁(1997年12月31日-1986年1月1日)
C2组: 30 ~ 39岁(1985年12月31日-1976年1月1日)
4、中年组(D组):
D1组: 40 ~ 44岁(1975年12月31日-1971年1月1日)
D2组: 45 ~ 49岁(1970年12月31日-1966年1月1日)
5、中老年组(E组):
E1组: 50 ~ 54岁(1965年12月31日-1961年1月1日)
E2组: 55 ~ 59岁(1960年12月31日-1956年1月1日)
6、老年组(F组):
F1组: 60 ~ 64岁(1955年12月31日-1951年1月1日)
F2组: 65 ~ 69岁(1950年12月31日-1946年1月1日)
F3组: 70 ~ 74岁(1945年12月31日-1941年1月1日)
七、参加办法
1、每个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参赛队员不限(不得以个人名义报名参赛)。每个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2、参赛人员须是广东省武术协会有效期内的个人会员(儿童组、少年组除外)
3、本次大赛特设中段位技术考评,参加者须报三项:晋段指定套路二项(规程
第五大点第8小点规定的单练、对练项目各一项,所报的对练项目须与单练项目一致);自选一项:可任选本规程上所设武术比赛的个人单项(集体项目、晋段指定套路除外)。
4、参与段位技术考评的规定项目必须与所报晋段段位的指定套路一致(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4—6段);自选项目多报不限,取成绩最高的一项为最终的考评成绩。
5、参加中段位技术考评的指定套路(单练/对练项目)不参予精英赛评奖,考评的自选项目成绩同时作为精英赛的成绩,发奖章、奖状。
6、不参加段位考评晋级者所报项目不限。
八、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为男、女子个人项目比赛和集体项目比赛。
2、比赛采用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最新《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3、参加对练项目如不同组别配对,所取成绩按各所参加组别套定相应奖项等级。
4、项目时间
(1) 南拳类、自选长拳类、其它拳术及其它器械类项目不超过2分钟。
(2) 太极拳不超过4分钟。演练至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规定套路在4分钟内未完成,不予扣分)。
(3)太极器械不超过3分钟。演练至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4)对练项目不少于40秒(太极对练不超过3分钟,演练至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
提示。
(5)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上场人数不得少于规程规定的人数,每少一人,扣0.5分;自备CD光盘,比赛时由本队人员负责播放音乐。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本次大赛按年龄小组、性别设金、银、铜奖,所获分数低于各组铜奖分数不予评奖。获奖方法如下:
1、儿童组
金奖:8.6分以上(含8.6分);银奖:8.59-8.40分;铜奖:8.39-8.20分。
2、少年组、老年组
金奖:8.8分以上(含8.8分);银奖:8.79-8.50分;铜奖:8.49-8.30分。
3、青年组、中年组、中老年组
金奖:8.9分以上(含8.9分);银奖:8.89-8.60分;铜奖:8.59—8.40分。
4、集体项目按集体拳术、集体器械进行评奖,评奖办法参照青年组。
5、单项获得金、银、铜奖者,由大会颁发奖章、奖状。集体项目获得金奖的队伍由大会颁发奖杯、奖章、奖状。
6、参加晋段技术考评者,考试合格,由广东省武术协会颁发《中国武术段位制》技术成绩认定证书。
7、每单元比赛结束后由各队领队或教练签收领取奖状、奖章。
十、裁判员、仲裁委员会
由省武术协会指派,不足部分由赛区选派。
十一、报名和报到:
1、报名:请在协会网站www.gdwsxh.cn下载报名表格,填写后并发电子版到协会邮箱:gdwsxh@163.com 联系人:陈子浩 联系电话:13808860804。
2、报名截至时间:8月18日止,报名后请密切留意广东省武术协会网站信息。
3、参赛队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务必将报名表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一份邮寄(以到达邮戳为准)至广东省武术协会(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1256号301室(广东省青少年竞技体育学校内),邮编:510075;联系人:陈子浩(电话:13808860804);一份存留本队备份,便于核查。
4、邮寄报名材料时,请附本人身份证及广东省武协个人会员证复印件(非省武术协有效期内的个人会员者,需填写会员申请表并附彩色小一寸相片2张)、责任声明书、人生意外保险等原件、报项缴费明细表及转账汇款单复印件,一并邮寄到省武协。
5、请各参赛单位按时缴纳参赛费用,如收到邮寄报名材料同时没收到转账汇款单复印件视为放弃参赛资格,不予编排,不准予参赛。
6、参赛名单、项目、竞赛日程、有关补充通知等于9月3日前公布在广东省武术协会网站公布,请各参赛单位核对好本队参赛人员的资料。如有错漏,请于9月8日当天中午12:00前与报名联系人联系,逾期不予办理。
7、比赛报到:按照网上所公布的日程,在该项比赛前40分钟到赛馆报到并检录,逾期作弃权论。
十二、参赛费用:
1、个人、对练项目每项80元;集体项目每人50元;晋段指定套路两套(单练、对练)合共80元,陪练不需缴纳费用;晋段自选套路每项80元。
2、儿童组、少年组参赛运动员可免交一套项目费。
3、非广东省武术协会会员者,须缴纳四年会费和工本费共85元,报名时一起办理,比赛当天发证。
4、上述费用请于8月18日前转以下帐号,费用以参赛队方式转帐(注明参赛队名称)。
5、食宿自理。
开户名:广东省武术协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东华西支行
帐 号:44—036201040001366
财务联系人:樊小玲 联系电话:13609088822
4、请认真阅读规程,所有报名费用一经转帐,费用不退。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末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报名表
2、广东省武术协会个人会员表
3、比赛责任声明书
4、报项缴费明细表
广东省武术协会
2015年5月20日